今天是:

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内蒙赤峰回迁房产权风波:回迁户背井离乡十余年,房产缘何悄然落入领导之手?

时间:2024-04-08 18:25:54 来源:民生中国周刊

  在内蒙古赤峰市,一场关于回迁房产权的风波已经持续了二十余年。回迁户莫永奎、姜贺芳本应与川港房地产开发公司顺利完成商业用房产权调换,却因开发商的背信弃义和执行过程中的无尽黑暗而陷入困境。

  “给你七天时间解决完此案,如解决不完还可以执行你们。”

  “我只是下达一下,我快退休了,别告我……”

  “这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我们做出的决定……”

  以上是莫永奎和姜贺芳告诉我们的、来自各级领导对他们无家可回问题的“答复”。

  莫永奎和姜贺芳,来自内蒙古赤峰市。分别生于1956年与1962年,本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但是我们见到他们时,二人面容枯槁、眼神死灰——由于害怕被打击报复,他们已经在外地漂泊了十余年。

  一、回迁纠纷

  据二人讲述,2000年莫永奎、姜贺芳与川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回迁合同,满怀期待地等待新房的交付。然而,川港房地产在房屋建成后公然毁约,拒绝依约履行回迁义务。二人无奈之下,只能将川港房地产告上法庭。

  经过两级法院的公正审理,阿鲁科尔沁旗法院和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于2002年和2003年作出判决,认定回迁合同有效,川港房地产继续履行合同。

  然而,就在二人以为正义终将伸张时,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执行过程中,他们被层层阻挠,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甚至遭遇了拘留、打砸等;申诉维权过程中,各单位互相推诿,似乎都在规避责任,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伸张正义。

图片1.png

  二、阿旗法院干预执行,却为案外人大开绿灯

  据了解,莫永奎、姜贺芳居住于房屋一楼,并早在2004年就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其独立一、二楼的二层产权。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本应由阿旗法院管辖的案件,却被莫名其妙地移交给了与本案毫无关联的红山区法院。

  在红山区法院执行过程中,房屋二层被阿旗法院突然扣押,本次执行因此宣告失败。

  而此时,案外人谭某“恰逢其时”地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川港房地产。在阿旗法院的“认可”下,被扣押的回迁房又一次成为谭某与川港房地产《以房抵欠款协议书》的标的。

  《以房抵欠款协议书》一经签署生效,阿旗法院立刻作出(2005) 阿法执字850号民事裁定书,封解回迁房二楼,并于当日作出评估报告,以谭某为名办理了产权证。

  阿旗法院“一扣一解”的行为对比过于强烈:莫、姜二人申请执行次日就扣押,谭某执行时立刻解封。同一处房产,谭某要得,姜、莫二人却要不得?

  后来(2005) 阿法执字850号裁定书与房产证均被撤销,这也说明,相关人员知道此事确实做错了。尽管如此,姜、莫二人的生效判决依旧没有得到执行,也真正印证了那句“冤枉你的人,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枉”。

  三、被拘留、被打砸,回迁户有家不敢回

  现实情况步步紧逼,谭某以莫须有的理由起诉莫、姜侵权并胜诉。

  “原本就是我们的一、二层房屋,二层被判给了别人,然后连一楼都不让住,这是什么逻辑?”

  “被各种警告过了,我们害怕但是没有办法。后来因为我们拒绝腾退,2005年11月,被除以15日拘留。”

  说到这里,二人潸然泪下。

图片2.jpg

  2007年4月,红山区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对姜、莫二人商厅二楼扣押查封并进行财产评估。原本以为见到了希望的曙光,但是阿旗法院又“横插一刀”:阿旗法院副院长钱某直接打电话说:“别给他俩执行,他俩不就是这一个案子”,随后红山区法院停止了公告。

  不到一个星期后之后,钱某指挥执法人员成某带领十几人公然使用铁梯破窗而入,将姜、莫二人的货物和生活用品全部扔出窗外,砸坏楼梯护栏,封死通往二楼的通道。

  姜、莫二人惊惧不已,他们不仅没有获得生效判决赋予他们的权利,更失去了对家乡的依恋和安全感。无奈之下背井离乡,四处漂泊,至今已经十余年。

  “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而良知也是公平和正义的尺度”,钱某这种肆无忌惮的司法干预和暴力执法无疑是对法治社会的极大挑衅和侮辱。

  四、同案不同执,背后隐藏着何许秘密?

  与此同时,与二人遭遇相同的金某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待遇:阿旗法院将金某的案件留下自行执行,结果金某的案件得以顺利执行,莫、姜二人的权益却至今未能得到保障。

  这种赤裸裸的双标执行无疑让人们对执行法院的司法公正和能力产生严重的质疑和不满。

  五、回迁房为何悄然转移到招商局领导名下?

  “这个谭某是时任招商局领导刘某的亲属,后来我们的回迁房变更登记到刘某名下。”

  “我们无数次找到内蒙古高院、赤峰市人民检察院、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寻求帮助,阿旗法院甚至成立了专案组,但是得到的答复除了‘等’就是‘拖’,最后都不了了之。”

  被拘留、遭遇打砸、背井离乡……内蒙古赤峰回迁户的“人在囧途”至今已经上演了十余年。

  “刚起诉时,我41岁,如今我已经60多岁了。回想这二十年,我真的过的好苦啊……我们以为法院判了就能拿到房子,可没想到执行起来这么难。”

  犹记得莫永奎说这些话时泪珠不受控制地流进眼角皱纹的褶皱里。

  ——或许执行不难,只是滥用权力下的欲壑难填。

  “为什么关注黑暗,因为我们向往光明”。这起事件不仅严重侵犯了莫永奎、姜贺芳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严峻考验。

  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起事件,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彻底查明真相,给回迁户一个公道和交代。同时,我们也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关注这一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确保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切实保障和维护。

  来源:https://mszgzk.com/?list_12/6292.html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注册发布,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尽快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

本网内容均采集自网络,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hyxs2020@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

版权所有:第一时间法治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13000000号